一、招标条件
受广宁县广泊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宁县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含充电桩)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建设运营(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广宁县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含充电桩)盘活存量资产项目建设运营(二次)
2.项目地点:肇庆市广宁县。
3.项目编号:G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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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预计总投资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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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建设、经营、移交”模式开展服务实施广宁县城市公共停车泊位(含充电桩)盘活存量资产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 |
9694.19万元 |
16年(含建设期),建设期内同步开展试运营,试运营可提前结束进入正式运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0元。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15:0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1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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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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