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需求:长春分行辖内各网点(不含异地网点)的早晚现金款箱护送、现金及凭证调缴、自助机具的清机加钞。
1.2服务要求:武装押运服务。
1.3供应商资质要求:
1.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武装守护押运资质的押运单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3.2投标人具有包括但不限于2021年至今与六大国有银行及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与本项目相似的成功案例。
二、报名要求
2.1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08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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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