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公司公告送达兰劳人仲裁字〔2024〕第200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裁决事项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申请请求。根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十二)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