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沭阳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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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日期:2024-09-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县污****公司污泥处置项目(二)采购需求:序号标的主要用途及功能估算价(万元)###县污****公司污泥处置项目计划###县污****公司所产生的污泥进行规范化处置,其所产生的污泥经有资质单位鉴定为一般固废,含水率≤80%,共处置污泥约********万吨(具体以过磅称重为准)。污泥处置须达到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处置的方式须符合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相关要求。处置方式限定为电厂掺烧、生活垃圾掺烧和专业干化焚烧(不含制砖、制作陶粒等),服务期2年。********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取得环评批复;②取得排污许可证;③环评批复或者环评文件或者竣工验收材料中含有电厂掺烧或生活垃圾掺烧或专业干化焚烧(不含制砖、制作陶粒等)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的污泥;④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按照国环规环评[2017]4 号规定,须在u201c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网站填报相关信息并予以公开。投标时****网****网址以及账户密码供评标时核查,如因投标单位提 供信息有误导致核查失败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⑤在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开设污泥转移账号;⑥承诺书(要求如下)。注:承诺具备相应的一般工业固废的污泥处置设备和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污泥处置须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处置采取电厂掺烧或生活垃圾掺烧或专业干化焚烧(不含制砖、制作陶粒等)方式,须符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相关要求。污泥处置单位(本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本项要求的全部内容如实承诺,评标后招标人将对该项承诺进行核查,如发现承诺不实的,将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处理。投标人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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