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重油开发公司已报废资产清理工程--地面设备设施拆除及地貌恢复己由 新疆油田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重油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关于下达2024年公司第一批弃置资金计划的通知(重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重油开发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重油开发公司根据已报废资产清理工程,对已无使用价值的地面设施、报废资产进行拆除及地貌恢复,暂定包括3座联合站、13座计量站的整站拆除,146条已报废管线拆除及地貌恢复和471项各类设备设施的拆除工作,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设备设施报废清理,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报废清理;
(2)抽油机底座基础、现场信号杆基础破除及拉运清理;
(3)流程管线割除;
(4)现场保温盒、废流程管线、废旧控制箱回收;
(5)按安全标准要求平整满足施工需求的站场;
(6)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恢复井场周边地貌。
2.2施工地点:重油开发公司所辖区域。
2.3 工期:自甲方批准开工之日起150个日历日。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2.4 预算:4500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标包)划分:划分数量: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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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暂定工作量 |
暂定金额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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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68条管线(均为单井线合计157.154km) |
900 |
工期自甲方批准开工之日起150个日历日。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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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39条管线(均为单井线合计138.466km) |
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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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8条管线(单井线89条+供水管线1条+集油线23条+蒸汽线15条合计123.8446km)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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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2条管线(均为单井管线合计22.15km)+38个油井计量器+52个油罐+1个水罐+5个储气罐+74台曲杆泵+73台抽油机 |
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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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克浅10区3#站(整站)+11座计量站(整站) |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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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克浅109区1#站(整站)+18台空压机+109个分离器+21个钠离子交换器+9台干度自控柜+4台除氧器+4座砖混房+6个流量计+6台自动切水器+12个配电设备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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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2#站(整站)+7台锅炉+21个其他设施 |
420 |
2.6授标原则:本次招标项目共包含7个标段,有效投标人(N)>8名,按照综合排名顺序推荐前8名为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前7名中标,按照排名顺序由投标人选择标段,只能选择1个标段;如果有效投标人(N)≤8名,按照实际情况推荐N-1名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N-2名中标,按照排名顺序由投标人选择2个标段,直至选完。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招标人发现审查结果与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不符,或其服务能力不能满足相对应的工作量时,可由已公示的中标候选人递补,确定并发布正式中标结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3.2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以评标委员会在天眼查核查所有投标单位关联信息为准)
3.3资格要求:
3.3.1具有建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QHSE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健康、安全、环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2项目经理
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本单位投标日前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3.3.3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本单位投标日前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3.3.4 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本单位投标日前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3.3.5 具有从事该项目必要的人员、维修设备、维修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
3.4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合同主要章节(合同名称、主要工作量、标底金额、印章页)、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有效票据等。
3.5财务要求
2021、2022、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10申请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
3.11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27日至 2024年10月08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人应于 2024年10月10日10 时 00分之前递交。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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