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采油厂产能及地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对第一采油厂产能及地面建设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项目竣工后的公示、检测、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验收,出具验收评审意见,进行网上公示,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系统中填报验收信息等。
一标段:第一采油厂2024年东部油区产能建设项目(预计59口)环境保护验收;
二标段:第一采油厂2024年高阳油区产能建设项目(预计31口)环境保护验收;
三标段:第一采油厂2024年清苑油区产能建设项目(预计55口)环境保护验收;
四标段:第一采油厂勘探建设项目(预计17口)环境保护验收;
五标段:第一采油厂华北油田公司危废暂存点(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六标段:第一采油厂南马庄油田调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七标段:华北油田2022年危废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3服务地点:河北省任丘市第一采油厂所属区域。
2.4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自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有1项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成功服务业绩;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09-27 18:00:00至2024-10-09 23:59:59(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税)/标段,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或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10-14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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