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周口店镇流域生态修复-幽岚山周边生态功能提升工程(监理)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11011124210200017082-XM00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房山区周口店镇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约933400平方米
2.3本工程的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工程建安投资8120.960124(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1173000(元)
2.6监理服务期(监理期限和相关服务期限)
监理期限300(日历天)
相关服务期限665(日历天)
2.7工程建设内容及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中所示内容,主要包括:山体修复、台地滩地修复、生态浅水通道修复、裸露土地植被补植改造工程等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监理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7本项目不预留(预留/不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
3.8其他要求:1、监理招标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市政公用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3、财务方面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投标人及其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4.2本次招标不采用信用标评审。
4.3其他要求: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2024年09月27日17时30分至2024年10月08日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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