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联通河北石家庄702局通信综合楼工程及装修改造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已由中国联通集团河北省通信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联通集团河北省通信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联通集团河北省通信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项目式采购模式
2.2采购内容:2016年中国联通河北石家庄702局通信综合楼工程项目及2023年中国联通河北石家庄702局通信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两个项目的结算审计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预算金额:145.96万元(不含税),最终审计费结算金额以项目报审后按结算审计费公式计算出的实际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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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结算审计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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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费 |
效益收费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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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联通河北石家庄702局通信综合楼工程项目 |
45.67 |
73.07 |
11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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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联通河北石家庄702局通信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 |
10.47 |
16.75 |
2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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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6.14 |
89.82 |
145.96 |
2.3服务地点:石家庄市
2.4服务时间:自应答人收到采购人的审计委托之日起至出具审核报告等成果文件并验收通过之日止。
2.5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2.6本项目划分为 1 标段。
2.7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综合折扣系数最高限价:55%,应答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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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费用项 |
费用(不含税,元) |
基本费费率 |
综合折扣系数最高限价 |
综合折扣系数报价 |
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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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联通河北石家庄702局通信综合楼工程项目 |
结算基本收费 |
送审金额 |
2.5‰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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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效益收费 |
审减金额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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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联通河北石家庄702局通信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 |
结算基本收费 |
送审金额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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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效益收费 |
审减金额 |
8% |
注:
1、结算审核的审计费计算分为基本费和效益费两部分,计算公式为:结算审核的审计费=(送审金额*基本费费率+审减金额*效益费费率)*综合折扣系数。
2、最终审计费结算金额以项目报审后按结算审计费公式计算出的实际结果为准。
3、应答人按照折扣,以百分比形式报价,不保留小数(如11%)。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
3.3 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具体如下:
(1)设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至少1个主持的送审金额2亿元及以上或项目总建筑面积4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公共建筑)结算审计服务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第2.0.3条规定,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不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包括指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防灾救灾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等。
(2)其他成员人员资格要求:专业造价工程师2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人员2人,具有工程造价职称或专业学历或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选派的审计人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未因业务质量问题或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无不良从业记录。在审计业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执(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执业准则和操作规程,公平公正,不得参与可能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3.5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8月1日至今(以出具的结算审计报告签署日期为准)同类业绩,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成果文件)及与之对应的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合同。①工程结算审计服务合同(固定金额合同或框架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扫描件及附件扫描件,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相应采购订单扫描件。上述合同均须提供至少一张与其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②须提供完整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成果文件)扫描件及附件扫描件。③审计项目总投资金额以送审金额为准。④如果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成果文件)不能体现项目建筑面积或送审金额的则视为不能满足业绩要求,业绩内容缺失内容或字迹模糊不清的不计入业绩。
(2)须列表提供结算审计送审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同类业绩是指项目送审金额2亿元及以上或项目总建筑面积4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结算审计服务类业绩。
3.6 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应答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3.7 根据(审计〔2020〕11号)、《关于印发<中国联通大型局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审计〔2018〕10号)《关于印发<中国联通委托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审计〔2017〕387号)相关回避性原则,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清单编制、造价咨询、跟踪审计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应答。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9 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应答人参与,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应答人参与,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3.10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3.11应答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3.12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应答,不接受黑名单禁入期内的应答人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7日9时至2024年10月8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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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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