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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GN20 |
发布日期 |
2024年9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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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城建智慧物业平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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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招标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建设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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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包括物业现场“四保一服”管理、统一收入管理、面客服务、内控管理几大部分,具体包括办公管理、基础管理、收费管理、客服管理、品质管理、设备管理、验房管理、租赁管理、社区商城、员工APP、企业微信、客户小程序、数据赋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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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划分 |
共分为1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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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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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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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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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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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参保人数不少于10人(含)(提供以上人员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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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用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的: ①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书面承诺及指定网站截图);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书面承诺及指定网站截图);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书面承诺及指定网站截图); ④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须提供书面承诺); ⑤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须提供书面承诺)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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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负责人不能与光大银行员工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如有,请预先申明并承诺竞争的公平性(须提供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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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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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
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参加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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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 |
获取时限 |
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14时30分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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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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