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2024-2025年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业务外包项目。
1.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预算金额(不含税):286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执行费用257.24万元,业务管理费用28.76万元。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业务管理费率最高应答上限为10.06%。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5服务期:本协议服务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以下两种情况孰先满足之日为本协议终止之日:
(1)本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
(2)本框架协议签约金额上限执行完毕之日。
1.6实施地点:辽宁省,采购人指定实施地点。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扫描件)。
2.2应答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2.3应答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同类业务外包合同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
证明材料: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原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②如为框架协议,除关键页扫描件外,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发票/结算单据的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时间、金额及内容均以订单/发票/结算单据为准。
业绩累计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2.4应答人(含分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在应答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进行联网核查,以此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5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它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6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8应答人须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单位负责人、控股及管理关系等信息一览表》及《承诺函》等,详见格式要求。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
2.10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6日18时00分至2024年10月9日18时00分。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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