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催收、人工核验业务相关人员服务。本次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2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本次采购服务周期为一年,从2024年11月初到2025年10月底,具体以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为准。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和采购总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内容:按招标人要求,由投标人提供逾期贷款(M1阶段)驻场催收服务和人工核验服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备2021至2023年度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2.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6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2.7 投标人在投标时未处于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及建设银行集团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2.8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②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③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1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具有与至少3家(含)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合作过催收或人工核验类外包业务经验。
2.12 投标人承诺遵从国家和监管机构的政策和法规,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存在重大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违法违规催收行为。
2.13 投标人承诺未与P2P平台或非持牌的小额贷款公司合作,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无犯罪记录。
2.14 投标人承诺遵从国家和监管机构的政策和法规,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存在重大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违法违规催收行为。
2.1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人行征信报告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当前逾期。法定代表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当月或前一个月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实际控制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承诺函。
2.16 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①因存在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或侵犯债务人合法权益等行为而被清退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新成立的催收机构。
②存在消费者权益侵权行为:引发较大舆情或重大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受到监管处罚或公安立案、法院判决,给公司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存在涉黑涉恶,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催收机构。
③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严重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领取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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