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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分公司北疆工区冬防保温锅炉供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公告
日期:2024-09-2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塔里木分公司北疆工区冬防保温锅炉供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2196.0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塔里木分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 塔里木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为我公司在北疆工区冬季施工的井队,提供供热锅炉,并提供冬防保温锅炉供暖服务。

2.2 标的物:北疆工区冬防保温锅炉供暖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

2.4 服务地点:北疆工区。

三、资格要求

塔里木分公司北疆工区冬防保温锅炉供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未被列入胜利石油工程公司承(分)包商管理“黑名单”或“灰名单”。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或导致地方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须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对列支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设施所需费用,全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没有挪作他用。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7:00:00至2024年10月09日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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