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任泽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投资批[2023]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任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河北任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办公楼、2#倒班宿舍、3#餐体楼、4#厂房、5#仓库、6#仓库、M1#门卫、M2#门卫、连廊等单体内的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主体结构、钢结构、装饰装修、机电安装、室外园林工程、室外道路工程、室外机电管线工程等全部内容。机电安装工程包括:配电工程、动力及照明工程、厂务自控工程、厂区安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包括:新风系统、空调风系统、冷冻水、冷却水等)、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报警及联动、防排烟系统、挡烟垂壁等)、给排水工程(废水配管、生活给水系统)等为满足生产、生活所必须的所有配套设施。不包含10KV及以上高压变配电站。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拟派施工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5)联合体成员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对联合体成员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7)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财务要求:近 3 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施工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7 00:00:00至2024-10-09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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