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垃圾清运 已由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垃圾清运采购。
2.2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范围内(含污水处理厂及火炬气系统装置)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输工作。
2.3 招标范围:四川石化公司厂区范围内(含污水处理厂)建筑垃圾清运,承担两年内新增两台航煤储罐项目,柴油异地新建项目,乙烯扩能项目,丁辛醇异丁醛项目,新建DCC项目等工程项目建设建筑垃圾清运工作(预计50000m³)及甲方委托的与建筑垃圾清运相关的其它事项。
标段划分:/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装车地点:四川石化公司主厂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污水处理厂、火炬气系统装置界区范围内。
2.6 服务期限:按实完成总量50000m³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后合同终止。
2.7 处置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规、技术标准或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2.8 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对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依次推荐1-3名中标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按照彭州市政府要求,本次投标单位必须是《成都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中备案地在彭州市的运输公司。
4.投标人承诺
4.1.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处置方案或者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2.贮存、处理建筑垃圾过程中,根据彭州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选择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的方式和设施,防止扬散、流失、渗漏和其他污染,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建筑垃圾。
4.3.按实填写《四川石化建筑垃圾转移联单》,配合招标人做好清运计量工作。
4.4.不得将未经处理的建筑垃圾及其附属物直接转卖。
4.5.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要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4.6.不得将中标的业务分包或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实施,若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利解除合同。
4.7.运输公司必须按照政府规划的路线行驶,车辆出四川石化公司厂区以外接受政府单位监督检查。政府环保处罚、企业交通事故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8.接到招标人委托后,投标人需承诺几天开始组织清运,既承诺响应时间。承诺响应时间不应高于7个日历日。
4.9.信誉要求
4.9.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9.2 投标人 2021 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4.9.3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9.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9.6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条款为关键条款,不满足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年9月26日至 2024 年10月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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