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黑龙江中宇富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发电机维修服务(二次)
1.2项目编号:(请登录)
1.3采 购 人:黑龙江中宇富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请登录)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采购预算:125,000.00元(含税等一切价格)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2.1服务内容:维修永济YJ93A发电机1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富锦市锦山镇别拉音风电场
2.4付款方式:货到交货地点安装验收合格,付款前,乙方须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90%价款;乙方依约履行质保义务后,在质保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价款。
2.5质保期:
(1)维修的发电机质保期为18个月,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者由于乙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的工程返工、设备损坏等,乙方应无偿更换或修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在质保期限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复或调换,直至达到性能验收合格。
(4)质保期内发生维修、更换的,再维修、更换后重新开始计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从2021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内,5台及以上同一品牌型号发电机维修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7日9:00至2024年9月29日16:00(北京时间)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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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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