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除雪设备租赁项目租赁设备包括重型自卸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机、平地机等用于冬季高速公路除雪,上述除雪设备分配到沈北、三面船、康平、康平北、高花、金五台、新民北综合管理站,冬季除雪时由各个综合管理站负责除雪设备的调度使用。租赁设备存放地点为康平工区、康平北工区、依牛堡工区、辽中工区、新民北工区、高花工区。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第1标段包括沈北管理站、康平、康平北综合管理站,第2标段包括高花、金五台、三面船、新民北综合管理站,标段划分以综合管理站及养护工区为依托,每个标段配备除雪设备如下:

2.3服务周期
第1~2标段的除雪设备租赁起止时间均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该期限不包含车辆进场前除雪工装的安装调试和离场后的工装拆卸停放时间,进场安装调试时间和离场拆卸时间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此两项时间不计租赁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 2 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23时59分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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