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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合心镇)污水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9-2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ZB

2.项目名称: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合心镇)污水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7.34万元

5.项目需求:

①泵站及管网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由专人每天对五座泵站及管网进行巡视检查,确保泵站正常运行,发现故障、设备报警等非正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及甲方。

②对排污口、泵站罐体可见垃圾、操作室进行清理。

③泵站罐体及污水管网积存垃圾、淤泥较多时,及时告知甲方。④设备出现故障、损坏时,及时向甲方汇报,并配合甲方选择专业队伍并监督设备维修及更换情况。

⑤其中日常运营过程中易损件的更换与维修由乙方负责。

6.服务期:一年。

7.服务地点:

2号污水提升泵站:福泉街与西景路交汇处;

3号污水提升泵站:岳家大街长白公路交汇以南400米

4号污水提升泵站:远恒街长客水厂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2.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

2.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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