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无人机服务,无人机图传服务,电影机摄像服务,影视节目直播摄像服务和影视节目直播导播服务(包含大型会议直播,大型活动直播),摇臂、斯坦尼康、轨道拍摄服务,达芬奇调色服务,影视剪辑服务,三维动画制作服务,二维动画制作服务、电影级灯光服务。
2.2 招标范围:委托服务:无人机服务,无人机图传服务,电影机摄像服务,影视节目直播摄像服务和影视节目直播导播服务(包含大型会议直播,大型活动直播),摇臂、斯坦尼康、轨道拍摄服务,达芬奇调色服务,影视剪辑服务,三维动画制作服务,二维动画制作服务、电影级灯光服务。
招标人确定2名中标人,工作量分别为第一名计划90万元(含税),第二名计划60万元(含税)。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效投标人为2名,招标人确定1名中标人,工作量为150万元(含税);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1名,否决全部投标。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50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是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服务响应:投标企业须承诺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并按照甲方要求将人员及设备调配到指定的服务地点;
3.5应急响应:投标企业须承诺能够随时随地应甲方要求进行补拍、修改等工作,须在1小时内响应应急需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5日16:00:00至2024年10月0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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