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定向探管标定系统采集、处理模块测试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北京测井技术开发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北京测井技术开发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取对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商,提供定向探管标定系统采集、处理模块测试服务。针对井眼轨迹高精度计算的研究内容,对定向探管标定系统的采集、处理模块进行升级。内容包括:1.采集模块针对三个加速度、三个磁通门传感器测量轴不同坐标系定向探管采集功能兼容性升级;2.处理模块对不同传感器零位偏差、标定因子偏差、不正交度误差三种主要误差校正模型高温拟合算法的验证和升级。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预算金额35.02万元(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一家服务商,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具体招标范围见下:
1)采集模块高温采集、滤波、接口功能的优化;
2)采集模块多种坐标轴定向探管的采集处理算法及转换功能升级;
3)处理模块基于“总场法”的标定步骤的多种坐标系优化计算;
4)处理模块高温拟合处理方法的优化和验证。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工程技术服务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2.4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前交付,需经过招标方现场验收,功能和指标满足要求、资料齐全,方可办理正式交付手续。
阶段交付满足以下条件: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算法文档编写;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工艺测试和算法库的编写;
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完成UI交互的编写;
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完成测试服务验证;
2025年4月31日前完成全项目相关文档交付。
2.5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锦业二路丈八五路50号(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测井技术研究院)。
2.6服务标准:中标服务商的人力和仪器设备资源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3.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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