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2024年集团天翼领航短信业务能力平台升级改造工程(端到端监控子系统)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请登录)
2.2项目概况:本期工程对集团天翼领航短信业务能力平台进行升级改造。
2.3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项目性质:软件开发类项目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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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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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端到端监控子系统应用软件 |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3.3.2关键技术指标 |
1套 |
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
2.6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资格预审公告3.3.2关键技术指标。
2.7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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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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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隐患发现 |
隐患自动发现率=>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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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故障识别 |
故障自动识别率=>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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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因定位 |
根因自动定位率=>90%,根因自动定位准确率=>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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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修复方案生成及决策 |
故障修复方案生成率=>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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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故障修复并验证 |
故障修复比例=>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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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巡检方案执行 |
巡检动作100%自动化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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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巡检结果分析及异常处理 |
巡检异常处置建议覆盖率=100%,巡检异常自动处置率=>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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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资源数据建模 |
CMDB资源和跨层资源关联自动发现率=>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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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资源数据稽核 |
资源准确率=>98%,资源关联关系准确率=>90% |
3.3.3投标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端到端监控、平台运维监控或智能运营监控等系统软件开发案例,且案例中端到端监控、平台运维监控或智能运营监控等系统软件开发部分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20万元人民币(含税)。
3.4投标产品测试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将对申请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产品测试,申请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产品测试。产品测试未达到本公告3.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中3.3.2条款关键技术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申请人须在收到招标人产品测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接收。产品测试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产品递交相关要求、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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