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4. 合格的应答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自2020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止,应答人须具有一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安防系统维护项目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实施地点、双方签字页,各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须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4)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5)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6)拟派本项目经理须提供与应答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属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期间由应答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个人社保记录证明(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7)应答人应提供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8)应答人应提供所属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9)应答人应提供所属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10)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未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中选资格并加入股份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11)对进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名单,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应答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3)应答人的应答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竞谈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谈。
5.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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