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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太榆退水渠水质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太榆退水渠水质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太原市小店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小店行审投字[2024]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小店分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原市太榆退水渠水质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SXJS 2.3建设地点:太原市太榆退水渠小店段(铁路桥至南马村) 2.4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处理规模为13万m3/d。沿太榆退水渠分段建设主槽8.3km,挡水堰21座,沉砂池1座,沿新建主槽布设水质净化系统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工程内容为膜组件布置、挡水堰设置、预制混凝土波浪桩布置、淤泥开挖、土方外运、土方处置、土方回填、淤泥摊铺晾晒、抛石挤淤等。 2.6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及安装、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和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和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工程或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况。 3.4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并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19时00分至2024年9月30日1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0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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