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上海华电青浦金泽27.955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上海华电练塘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上海华电练塘新能源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27.955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通知确定。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CHDTDZ046/16-ZB-21401):本项目拟在3168个农户琉璃瓦屋顶建设安装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屋顶总面积(包括不装组件部分)约38.8203万m。采用580Wp单晶硅组件55767块,合计直流装机容量为32.34486MWp;另布置10kW户用单相组串式逆变器2423台,5kW户用单相组串式逆变器745台,合计交流容量为27.955MW。项目光伏所发直流电通过逆变器变成220V交流电后,并入农户业主电表侧上端,实现“全额上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新能源发电)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光伏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其中至少1项已成功运行一年(项目并网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25 16:30到2024-10-08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