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富阳开放式服务区业态塑造及整体租赁项目(第2次招标)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富春驿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富春驿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富阳开放式服务区紧邻绕城西复线富阳服务区,距高铁富阳西站约2公里,车程约5分钟,距富阳城区车程约15分钟,距杭州主城区车程约50分钟。富阳开放式服务区远期拟通过ETC与服务区及高速公路相连,地面道路连接G320国道、S305省道,交通便捷,通达性较好,具有稀缺的交通优势。占地面积约41亩,含16亩商业用地(总建筑面积5038㎡)及约25亩流转土地。启动区主楼、启动区与原服务区连廊、观景活动平台、启动区外围景观打造、农业科技大棚均已完成,具备使用条件,约25亩流转土地已到位。富阳开放式服务区投资规模约为5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富阳开放式服务区业态塑造及整体租赁。业态塑造上希望通过主题综合体项目开发,来带动开放式服务区经营,从而反哺原服务区发展。以“远郊微旅”目的地来谋划开放式服务区项目,以主题形式打造本开放式服务区,如宠物主题或各类文化主题或新周末经济主题(创意集市、露营等)或商拍经济主题(广告摄影、商品摄影、婚纱摄影等)等方向进行业态塑造的探索。业态塑造主题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阳光正能量。中标人经营期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享有并承担经营期间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招标人不承担因中标人经营管理产生的任何责任。
2.3 租赁期:5年(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装修免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服务区或综合体经营权(整体或部分)租赁项目,且单个合同单年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或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投资或经营管理过一个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的文旅产业项目;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9-26至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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