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云阳县采煤沉陷区江口避险搬迁集中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阳发改农〔2024〕4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阳县兴云城市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阳县兴云城市管理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200套安置房,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安置居民200户、800人。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4891.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费最高限价金额:797000.00元,固定费率1.63%。
2.4 招标范围:云阳县采煤沉陷区江口避险搬迁集中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4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9-28 16:00:00(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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