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六、十七施工分部木质纤维采购已由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木质纤维 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请登录)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采购范围:第1标段项目规模为G60高速公路醴陵至娄底段扩容工程项目总承包部十六施工分部,起止桩号为K106+920-K132+150,全长25.23km。第2标段项目规模为G60高速公路醴陵至娄底段扩容工程项目总承包部十七施工分部,施工桩号K132+150-K150+007.51,全长17.858km。本次采购材料为木质纤维。
本次木质纤维材料采购共分为 2 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
标段 |
供货范围/ |
供货地点 |
标号及规格/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计划采购数量 |
交货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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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 |
木质纤维采购 |
项目指定地点 |
颗粒状 |
吨 |
265 |
8个月 |
|
2标段 |
木质纤维采购 |
项目指定地点 |
颗粒状 |
吨 |
255 |
8个月 |
3.1 本次采购第1、第2标段要求响应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 近5年内(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5年,以结算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个单项合同额170万元以上的木质纤维供应相关业绩。提供合同、结算证明文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提示:只适用于允许代理商响应的标段,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置、修改。)
3.4每个响应人可在本次采购中对 2 个标段响应,每个响应人允许中 2 个标。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评为上一年度AA级的响应人,可在本次采购中给予增加1个标段响应的奖励,奖励后的可响应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采购的标段总数。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评为D级的响应人,在信用等级适用期内不允许其参与报名。对响应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6 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7采购人不接受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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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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