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轻组分回收项目液环真空机组采购,招标人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采取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轻组分回收项目液环真空机组采购
项目地点:安徽省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轻组分回收项目1套液环真空机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图纸及资料交付、售后服务、培训以及安装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投标人认为需要配套提供的其他附属设备和零件,开车及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投标人有义务加以说明,以供招标人选择。开车备件及一年内备品备件计入总价;正式运行后两年内的备品备件须报价,但不计入总价。主要参数如下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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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设备位号 |
输送介质 |
进气 流量m3/h |
进气压力kPa.A |
进气 温度 ℃ |
排气 压力 kPa.G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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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环真空机组 |
P-53117A/B |
空气+水+其它 |
320 |
8 |
-10 |
10 |
1套 |
2台真空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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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详见附件真空机组数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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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乙二醇车间项目现场
2.4交货时间:投标人自报最短交货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若未代理商,须持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单项授权书,且其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制造商相关要求;
3.3投标人须至少有1份液环式真空机组(进口压力≤8kPa.A或单台泵进气流量≥300m3/h供货业绩(附签订日期在2017年12月1日-2022年12月1日期间的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须能够反映签到日期、设备名称、相关参数等相关内容,且合同字迹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6投标人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招标人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1日11: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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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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