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合隆镇丙五十四路(德隆大街-北青年路)道路排水工程已由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农经发改审批字(2023)32号、长农经发改审批字[2023]0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安隆达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农安县合隆镇丙五十四路(德隆大街-北青年路)道路排水工程。
2.2招标范围:农安县合隆镇丙五十四路(德隆大街-北青年路)道路排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2.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新建道路1条,道路总长度2210.257米,总铺装面积44575.54平方米,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其中车行道面积33348.38平方米人行道面积11227.16平方米:新建交通标线1455.30平方米;铺设雨水管线d600-d1500管,总长2596米:铺设污水管线d400-d500管,总长2392.8米;新建道路照明10米高低臂LED路灯120套。
2.4建设地点:农安县合隆镇内。
2.5计划工期: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7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3706024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均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已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1.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业绩认定: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自2024年9月16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8日16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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