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2024年桦南县排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六标段;
2.2 建设内容:功能性缺陷养护清淤120公里,结构性缺陷修复6公里;
2.3 招标控制价: 22,845,624.25 元;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建设地点:桦南县主城区;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共430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不兼投不兼中,若投标人兼投,则按照标段划分的顺序,标段靠前的投标为有效投标,标段靠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4年08月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4 项目机构其他成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并承诺后期将按照项目实施阶段实际需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增加相应人员。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方在“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23时至2024年10月08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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