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厂房锅炉房、4#厂房锅炉房设备采购”已由哈新审投函 [202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新区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厂房锅炉房、4#厂房锅炉房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设备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完成本项目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配件、验收、运输损耗、技术档案资料、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3供货期限:25天内完成交货(按照甲方提前通知进行供货)
2.4供货地点:哈尔滨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内。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1037619.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含)以上资质(许可项目锅炉制造,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锅炉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含)以上资质(许可项目锅炉制造,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锅炉安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资质。
3.2信誉要求:
3.2.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日期)。
3.2.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日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17时00分至2024年9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 500 元/本,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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