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2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3万元,综合优惠折扣率100%(报价高于限价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盱眙县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可任选其中一项(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
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
5.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标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行业。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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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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