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宜春状元洲物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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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维保期 |
单价 (最高限价) |
总价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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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状元洲物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7年度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278台 |
约29.68月 |
291元/台/月 |
2401052.64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2、合同履行期限:维保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已更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以上(含B级)资质;
(8)具备配件仓库和检验检测仪器仓库。
(9)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
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报告后必须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证书、两名以上经年检合格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财务审计报告正文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字或签章),或2023年1月1日至今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⑤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连续六个月(税收所属月份)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无欠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⑦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连续六个月(社保所属月份)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⑧提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已更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以上(含B级)资质原件以及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资质人员证书原件(提供10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人员需与社保证明材料对应(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供应商所提供的配件和仓库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需提供检验检测仪器仓库现场照片及相应器材与备品备件目录加盖投标人公章;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5、评标方法和原则:
5.1 ①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不接受联合体,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5.2 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报价依然相同,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6、报名时间为:2024年 9 月 25日至2024年 10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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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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