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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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9-2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最高限价:108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郑港财采磋商-2024-72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服务项目 1080000 1080000 108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5.2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管理辖区内。
5.3服务期限:一年;
5.4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5.5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响应人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
3.7信誉要求:(请登录)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6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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