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在绥化市联通公司及区县分公司(安达、庆安、绥棱、青冈)建设机房七氟丙烷(无管网式)气体灭火系统十九套,包括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无管网)、气体灭火控制器、辅助监控控制设备、配套管线等。
1.2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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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型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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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
GQQ90/2.5 |
个 |
3 |
5560 |
16680 |
|
2 |
GQQ120/2.5 |
个 |
3 |
5885 |
17655 |
|
|
3 |
GQQ150/2.5 |
个 |
1 |
6800 |
6800 |
|
|
4 |
GQQ120×2/2.5 |
个 |
8 |
10475 |
83800 |
|
|
5 |
GQQ150×2/2.5 |
个 |
4 |
11860 |
47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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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HFC-227ea七氟丙烷灭火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公斤 |
3700 |
80 |
29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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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气体灭火控制器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个 |
15 |
2216 |
33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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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电源箱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个 |
15 |
1310 |
19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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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个 |
120 |
43 |
5160 |
|
10 |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个 |
120 |
40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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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火灾声光报警器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个 |
30 |
59 |
1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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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输入/输出模块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个 |
15 |
69 |
1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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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紧急启停按钮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个 |
30 |
685 |
2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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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放气指示灯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个 |
30 |
186 |
5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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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镀锌管 |
SC15 |
米 |
2100 |
10 |
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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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信号总线 |
NH-RVS2*2.5 |
米 |
2100 |
10 |
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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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钢瓶启动线 |
RVV4*2.5 |
米 |
2100 |
20 |
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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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泄压口 |
砖墙开孔+泄压装置 |
个 |
15 |
816 |
12240 |
|
合计 |
656400 |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1.3 预算额度(不含税):65.64万元。
1.4 完工时限/保修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现场安装施工并通过验收/终验后24个月。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不含税报价合计超过59.07万(不含税)和各单项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 应答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 应答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4 应答人提供的气体灭火设备中所采用的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火灾声光报警器、输入/输出模块均具备国家消防认证证书,并在消防官网可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以上组件均需提供CMA或CNAS权威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2.5 应答人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气体灭火设备和报警设备(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无管网)、HFC-227ea七氟丙烷灭火剂、气体灭火控制器、点型光电感烟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灾声光报警器、输入/输出模块)制造厂商针对此项目唯一授权;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均需提供盖章证明)。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 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应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8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8.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8.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8.3、应答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竣工后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且取得第三方竣工验收检测合格报告。
2.8.4、采购人统一安排应答人进行现场踏勘,并进行采购意图的相关说明。自招标公告截止之日起第二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踏勘前需提前与需求方人员取得联系,现场踏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及资质复印件)。由于现场情况复杂,因应答人未现场踏查或现场踏查不详尽而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负。注:现场勘查联系人:李岩:15645501207
2.8.5、为满足智慧消防应用平台的接入,需要中选厂家无偿提供设备接口参数、开放协议,协助数据解析,保证数据能够推送第三方平台并应用。
2.8.6、应答人承诺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协议》要求,并在中选后与甲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2.8.7、应答人承诺负责全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委托第三方竣工验收检测,按照需求地点数量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保证通过日后消防检查。
2.8.8、本采购项目为交钥匙服务,应答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根据项目情况调整):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安装费(包含现场安装、配套辅材及施工现场清理恢复,垃圾运输至指定地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检测服务费、设备材料费、灭火系统设计费、安装调试费、委托第三方检测费、售后服务、现场培训、伴随服务费等。
2.8.9、应答人投标报价表中需体现出投标所用的设备厂家名称,产品型号(保证新品),如中选并签订合同供货后,随机抽取钢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不合格视为投标人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检测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它费用由中选方承担。
2.8.10、履约保证金按照中选金额的10%缴纳。中选人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采购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选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项目终验后返还(无利息).
2.8.11、甲方下达订单后,如乙方拒绝供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同时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在甲方终止合同之日起不得参加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下期相同服务的采购活动。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5日13:30时00分至2024年09月3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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