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产能建设盐池县技术服务(井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施工、土地复垦验收)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细则》、《土地复垦验收规程》相关规定,按照审批井场时编制的《井场钻井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针对井场及配套设施,实施土地复垦工程及验收服务。最终报产能建设区域所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并取得复垦验收确认书。
2.2 招标范围: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细则》、《土地复垦验收规程》,审批井场时编制的《井场钻井及配套设施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针对产建区域的井场及钻井生活区等进行复垦工程和验收等全过程一体化工作。内容如下:
(1)协助甲方办理永久用地征地手续;
(2)实施整体土地规划和土地全面治理、完成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植被恢复);
(3)编制、申报土地复垦验收报告,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
项目位于宁夏盐池县境内,总投资约542.4025万元(不含增值税),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选定5家中标服务单位。工作量按中标单位排名分配,工作量分配如下:第一名25%(预计金额135.6006万元)、第二名23%(预计金额124.7526 万元)、第三名20%(预计金额108.4805万元)、第四名17%(预计金额92.2084万元)、第五名15%(预计金额81.3604万元)。如果中标单位的服务不能按合同约定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影响招标人项目实施进度的,招标人有权对其调减、暂停或终止分配工作量,并将由其承担的工作量分配给其他中标单位。
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因油田滚动开发,地质部署发生变化时工程量相应变化,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主。
2.3 服务地点:(请登录)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油气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工程实施、验收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换取技术服务》(招标编号:ZY24-XA406-FW638)入围服务商,否则否决其投标。入围服务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地质灾害防治施工资质证书。
3.4 人员要求:拟派人员不少于5人,且为企业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团队成员4人。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4年下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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