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临高县2024年加来镇兰栋田洋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同步实施高效节水)(施工)已由以临农函〔2024〕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高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临高县2024年加来镇兰栋田洋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同步实施高效节水)(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临高县2024年加来镇兰栋田洋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同步实施高效节水)(施工):
2.1建设地点:临高县加来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提升规模为2500亩,主要建设工程:新建灌溉渠道5条,总长4083米;新建排沟2条,总长1375米;新建田间路1条,总长1070米;配套建筑物247宗;田洋标志牌1座,建筑物标识牌11块。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元):4191417.19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应用BIM技术:不应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临高县2024年加来镇兰栋田洋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同步实施高效节水)(施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成员数量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09月24日23时00分至2024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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