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内部食堂、医废暂存间板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25万元
5、采购需求:新院区后院建设食堂、医废暂存间钢结构板房,总建筑面积预计360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落实关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认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6.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人员:拟派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须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二代居民身份证)
6.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只需提供成立以后的审计报告);提供近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如有减、免、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5、信誉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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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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