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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崇左边境管理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办案区运维保障服务(第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9-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办案区运维保障服务(第二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42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42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办案区运维保障服务1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备注

1

日常维护

日常维护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对设备或系统进行日志备份;

2.对异常进程进行终止等操作;

3.对设备或系统进行重启操作;

4.对设备或系统垃圾数据进行清除;

5.每次工作记录按采购人要求制作相关台帐记录

每周驻点不少于1个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

2

故障处置

1.响应机关运维中心关于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所站办案区的派单;

2.对故障进行分析;

3.配合采购人开展故障定位,制定故障解决方案;

4.配合采购人开展故障处理,协调沟通和协助指挥;

5.按维护服务响应要求保证系统恢复;

6.应采购人要求编制故障分析及处置报告;

7.每次工作记录按采购人要求制作相关台帐记录

 

3

应急保障

1.编制或修订应急处置预案;

2.协助采购人编制应急演练方案;

3.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响应和处置;

4.重大活动、会议、工作检查等特殊时期提供应急保障支持;

5.编制应急处置总结报告。

 

4

运维报告及其他技术支持

1.按采购人提供的模板,每月提交运维服务月报,服务期结束提交运维服务终报;

2.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项目所需的工作报告或其他技术文档,工作量不超过3人次/日。

 

5

监控系统维护服务

运维区域和内容包含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大楼和各所站办案区范围内监控系统维护、报警设备维护、监控软/硬件维护、硬盘录像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维护、门禁软/硬件维护、不间断供电系统设备维护,具体如下:

1.视频信号线路、供电线路、门禁控制线路、摄像机云台控制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2.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焊点的检测、网络接头的更换等;

3.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的镜头清理、设备除尘、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等;

4.监控主机、门禁主机、UPS主机的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故障排除等;

5.监控软件、门禁软件检测、软件升级、软件维护、数据备份、故障排除等;

6.代维设备的数量、设备型号、硬件配置、软件的使用情况、维修次数、维修故障原因等做好记录;

7.出现大范围内的设备故障情况或重要部门核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快速提出解决方案,并做出人员调配和应急措施,报信息科技部门协调解决;

 

6

公安网络基础性服务

运维区域和内容包含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大楼和各基层所站办案区范围内的公安网络计算机,具体如下:

1.保障网络的主干传输正常,若发现网络传输出现问题时,及时报备信息科技部门并立即联系相关集成商/运营商快速解决;

2.若因网络设备出现故障,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故障修复,优先恢复网络的传输。同时诊断设备故障问题的所在,对于保修期内设备,若需要更换配件则联系设备供应商进行维修更换;对于已过保修期需要另行更换设备的,提出更换方案报信息科技部门;

3.每周进行网络设备的巡检、维护,并对检维情况进行登记备档以做好故障防范及系统、设备运行情况的记录工作;对整体代维设备的数量、设备型号、硬件配置、软件的使用情况、维修次数、维修故障原因等做出记录、编档,及时更新;

4.出现大范围内的设备故障情况或重要部门核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快速提出解决方案,并做出人员调配和应急措施,报信息科技部门协调解决;

5.与信息科技科、指挥中心等部门的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了解计算机使用人员的服务需求,传递新的信息,并能够合理的组织、利用现有资源满足服务需求。

 

7

通用办公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网关等)基础性服务

1.负责每周对系统相关的配套网络、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在线系统的软件版本的稳定:

2.①配套网络:测试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访问登录,记录系统访问服务情况。

3.②基础软件:登录服务器后,查看操作系统中间件以及数据库等基础软件的运行日志。

4.③应用软件:测试系统是否能够正常访问登录,记录系统访问服务情况。

5.④服务器:登录系统所有服务器,查看是否有报警信息并记录服务器的硬盘使用情况、CPU利用率和内存使用率等信息。

6.2.负责每周负责对系统的硬件设备维护管理,确保在线系统的硬件版本的稳定:

7.①服务器:观察并记录设备各种指示灯的指示情况,对设备卫生进行清洁,做好机房出入登记,离开机房时关闭机房照明。

8.②磁盘阵列:用磁盘阵列管理软件登录并查看是否有报警信息并记录磁盘阵列的硬盘使用情况等信息。

9.③F5负责均衡检查:查看是否有报警信息并记录F5负责均衡的各负载情况等信息。

10.3.负责对维护管理的系统设备数量、设备型号、硬件配置、软件的使用情况、维修次数、维修故障原因等做出记录、编档,及时更新。

11.4.由于人员变动导致网络线路变更或需要进行综合布线的调整的应在向信息科技部门汇报后有计划的安排下尽快完成。

12.5.硬件的送修:故障设备若需要更换时,对于保内设备,联系其供应商进行更换;

13.7.对于非乙供产品,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推荐相关产品,经采购人批准,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法规的前提下,可由乙方代为购买。

14.8.硬件的升级安装:如扩内存、扩硬盘、升级CPU、增加网卡、打印服务器、双面打印单元、送纸器、邮箱等。

15.说明:硬件是指签约的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服务器的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及外设(不包含复印机)。

 

8

各办案中心机房基础性服务

1.机房监控设备:供配电监测系统空调环境检测系统、门禁设备系统、漏水检测、保安监控设备(包含摄像头、硬盘录像机)、监控主机维护管理;

2.机房空调与配电设备:精密空调机组、新风设备;UPS及电池、主配电柜、UPS、配电柜维护管理;

3.机房消防设备: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报警控制器,灭火剂的控制装置维护管理;

4.机房供水水路、电路及照明线路维护管理:水、电路管线及接口的检查维修。

5.机房基础维护管理:机柜线路的整理、标签检查更换、机房除尘清洁、地板、墙面、吊顶、门窗及有关配套的维护管理;

6.机房主机设备:计算机服务器(包括PC服务器、存储服务器);网络设备(路由及交换设备等);KVM系统维护管理;

7.机房运维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机房运维规范优化机房运维体系;

 

9

信息化设备的维护服务

运维区域和内容包含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所属基层单位执法办案区信息化系统维护,含报警设备维护、办案用计算机、各种显示屏、各种识别器、定位器、监控软/硬件维护、硬盘录像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维护、门禁软/硬件维护、不间断供电系统设备维护,具体如下:

1.视频信号线路、供电线路、门禁控制线路、摄像机云台控制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2.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焊点的检测、网络接头的更换等;

3.系统前端摄像机的镜头清理、设备除尘、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等;

4.监控主机、门禁主机、UPS主机、各种显示屏的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故障排除等;

5.系统软件检测、软件升级、软件维护、数据备份、故障排除等;

6.代维设备的数量、设备型号、硬件配置、软件的使用情况、维修次数、维修故障原因等做好记录;

7.出现大范围内的设备故障情况或重要部门核心设备出现故障时,快速提出解决方案,并做出人员调配和应急措施,报信息科技部门协调解决;

 

10

乙供产品

▲1.“乙供产品”是应由供应商提供并向采购人交付的产品(不包括成交供应商为履行实现并维持数据对接义务而应提供的软件),可用“货物”或“货”用以指代。

▲2.对于无第三方供应商提供质保服务(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质保服务的,同样也属于无第三方提供质保服务的情况)的、或已经超过第三方协议质保期的运维标的物,若无法维修、通过维修无法解决故障问题或维修成本不经济(维修成本接近更换新产品的价格)的,均应更换(但更换前需经采购人同意),更换所需新产品的单价在2000元的单价限额内(含2000元)的,这些所需新产品属于乙供产品,应由供应商提供并向采购人交付,且供应商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限(未商定的按采购人指定时限)完成交付。按以上约定凡发生了供应商应提供乙供产品情形,但供应商未予提供的,这些情形对应的乙供产品属于应交付而未实际交付的乙供产品。

上述更换所需新产品的单价在2000元单价限额外(不含2000元)的,不属于乙供产品,不由供应商提供,而是另由采购人承担的事项。

 

11

数据对接

▲供应商应确保数据对接得以实现并维持,供应商应根据服务对象执法办案业务需要,对服务区域内服务对象所使用的执法办案设备的软件系统进行升级,对未实现数据对接的服务对象,应为其提供执法办案设备所需的软件以实现并确保数据对接,内容和要求包括:

▲1、供应商应实现服务区域内服务对象所使用的执法办案设备数据的治理汇聚及上报:

▲2、供应商应实现服务区域内服务对象所使用的执法办案设备采集内容扩展。供应商应对标公安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数据报送要求和应用场景要求,对现有服务区域内服务对象所使用的执法办案设备进行软件升级、改造,拓展人员信息采集内容,满足嫌疑人吸毒检测信息、嫌疑人吸毒样品登记、酒精检测信息、血液样品登记、醒酒、会见、饮食等新增业务场景的采集和管理应用需求。

▲3、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期内应执行的公安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数据规范标准,对供应商应实现服务区域内服务对象所使用的执法办案设备的数据项进行修改完善。

▲4、供应商应升级服务区域内服务对象所使用的执法办案设备的数据汇聚接口,按照新数据项目、新数据标准完成数据治理、接入和汇聚。

▲5、供应商应就服务区域内服务对象所使用的执法办案设备开发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数据报送程序。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规划和技术要求,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数据接入区厅统一建设的标准库后,通过数据接口向公安部完成数据上报及数据维护,同时接受公安部质量反馈数据、发号反馈数据、部级回流数据,形成完整的数据闭环。

▲6供应商应确保实现服务区域内服务对象所使用的执法办案设备的:执法办案所涉信息化系统的正常升级;执法办案所涉信息化系统与上级公安机关(公安厅、公安部)相应执法办案信息化系统的对接和互通,信息化系统数据能够正常上传和下行,满足上级公安机关(公安厅、公安部)对执法办案信息化数据互联互通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共1年(365日),服务期按成交供应商进场提供服务之日起算(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2日内进场服务,实际进场服务之日晚于前述约定日期的,从实际进场之日起算服务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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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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