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交通银行昆明银河支行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安装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范围:完成交通银行昆明银河支行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安装,主要包括:支行办公区的消防喷淋、应急照明、疏散标识、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等设施设备系统及监控机房、配电室、自助加钞间等处悬挂式灭火球及灭火器的配置安装。本次招标建筑面积约为536.38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招标控制价:¥203199.73元。
2.3工期:120日历天(与装修同步)。
2.4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
2.5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俊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过验收取得消防管理部门的备案验收意见书。
2.7资金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平台打印的个人参保证明材料(招标人评审现场根据投标文件正本个人参保证明材料中提示的查询方式查询,如查询信息与提供资料不符或查询失败或无法验证的,视为无效资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5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信用要求: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时未被列入:①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③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①、②项由招标代理公司查询,③项由招标人查询,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任意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3.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满足该项目在改造过程的功能要求,负责该项目施工方案的二次深化设计,完成向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办理规定的消防报备手续,如中标人不具备或未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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