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绥德工电段供电远动主站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系统北斗应用整治项目,采购人为西安局集团公司绥德工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供电远动主站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系统北斗应用整治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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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保证金(元) |
质保期(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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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 |
供电远动主站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系统北斗应用整治 |
供电远动主站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系统北斗应用整治 |
套 |
12 |
绥德工电段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 |
绥德工电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020 |
2 |
备注:
(1)本次采购,报价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2)采购范围包括:西安局集团公司绥德工电段供电远动主站系统和综合自动化系统北斗应用整治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本项目以报价人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证书。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关资料。
(3)业绩要求:须具有标准为设计时速200km/h及以下铁路客运专线正线近5年内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3个牵引变电所,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1年(含)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3年(2021年-2024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中国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
(5)其他要求:具有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装置(200km/h及以下)CRCC认证并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请于2024年9月24日17时30分至2024年9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
4.2采购文件每个包件售价100元。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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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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