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LTJ(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 电动车辆维保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36万元(2年)
(五)最高限价: /
(六)采购需求:
现有电动搬运车、观光车数量:江苏省龙潭监狱 18台, 所属单位 7 台,主要品牌为傲威、益高、佳洁,均已超出质保期限,需对 维修 保养服务进行外包。
(七) 合同履行期限: 一 年自 202 4 年 11月1日至 202 5 年 10月30日止(具体日期以成交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可以续签一年。
(八)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使用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其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人公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网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参与投标应提供书面声明;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采购相关内容;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 9 月 24 日 至 2024年 9 月 30 日 , 每天上午 9:00 至下午 17 : 0 0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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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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