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4~2025年度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管辖区域内冬季发生降雪、冻雨、霜等天气情况严重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的,现根据招标人年度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拟对除雪防滑设备进行租赁,加大冬季除雪作业力度,防患冬季高速公路多发事故。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除雪防滑设备租赁项目标段内容详见下表:

2.3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除雪设备租赁起止时间均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4月1日(该期限不包含车辆进场前除雪工装的安装调试和离场后的工装拆卸停放时间,进场安装调试时间和离场拆卸时间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此两项时间不计租赁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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