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2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
3、项目名称:南漳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消防改造更新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2.018826(万元)
6、最高限价:142.018826(万元)
7、采购需求: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等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配置齐全,其中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述人员(项目经理、五大员)还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 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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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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