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项目 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武汉动车段高级修改造工程 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49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为来自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 50%、贷款等债务性资金 50%。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建设指挥部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甲供物资 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武汉动车段 建设规模:新建合肥至武汉高速铁路(湖北段)线路起自大别山隧道DK171+500,向西穿大别山脉,沿既有合武铁路南侧行至既有麻城北、红安站并站,后进入武汉市于黄陂区东南设长江新区站,出站后沿绕城高速西行至天河机场,于机场东南侧新设武汉天河站,出站后西两跨绕城高速公路于东西湖区新沟西线路所与武汉至宜昌高铁相衔接。本段新建正线长163.350km,设车站4座:麻城北、红安、长江新区、武汉天河。省六安市、金寨县及湖北省麻城市、红安县至武汉枢纽,经天河 机场后接入在建的武汉至宜昌高铁。线路全长360.5公里,新建双 线330.1公里,利用既有合肥至武汉铁路30.4公里,共设车站9 座,武汉天河站预留城际场引入条件,支持规划合肥经新桥机场至六安城际铁路引入合肥南站。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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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电力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3 个包件,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交货地点:武汉动车段。 计划交货期:2024年11月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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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招标公告附录”中“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3 个包件(适用于分包件的招标项目)。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2021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16日)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他信誉要求:不存在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不接受OEM产品,投标人须出具非OEM产品的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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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请于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2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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