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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沙河口截污干管工程设计、编制临时土地复垦方案、地质勘察及防洪影响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9-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榆林市沙河口截污干管工程设计、编制临时土地复垦方案、地质勘察及防洪影响评价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46,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沙河口截污干管工程设计、编制临时土地复垦方案、地质勘察及防洪影响评价服务N1):

合同包预算金额:1,146,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46,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关于申请采购沙河口截污干管工程设计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46,700.00

1,146,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5天内完成。

合同包2(榆林市沙河口截污干管工程设计、编制临时土地复垦方案、地质勘察及防洪影响评价服务N2):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评价咨询服务

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关于申请采购沙河口截污干管编制临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

1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合同包3(榆林市沙河口截污干管工程设计、编制临时土地复垦方案、地质勘察及防洪影响评价服务N3):

合同包预算金额:235,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5,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工程勘探服务

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关于申请采购沙河口截污干管地质勘察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35,200.00

235,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合同包4(榆林市沙河口截污干管工程设计、编制临时土地复垦方案、地质勘察及防洪影响评价服务N4):

合同包预算金额:18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评价咨询服务

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关于申请采购沙河口截污干管防洪影响评价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5,000.00

18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沙河口截污干管工程设计、编制临时土地复垦方案、地质勘察及防洪影响评价服务N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合同包2(榆林市沙河口截污干管工程设计、编制临时土地复垦方案、地质勘察及防洪影响评价服务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榆林市沙河口截污干管工程设计、编制临时土地复垦方案、地质勘察及防洪影响评价服务N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4(榆林市沙河口截污干管工程设计、编制临时土地复垦方案、地质勘察及防洪影响评价服务N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沙河口截污干管工程设计、编制临时土地复垦方案、地质勘察及防洪影响评价服务N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特定资质要求:【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9)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
(10)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1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符合财库〔2020〕46号的格式及相关内容的要求;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一个供应商只能对采购人同期公告中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承包申请。

合同包2(榆林市沙河口截污干管工程设计、编制临时土地复垦方案、地质勘察及防洪影响评价服务N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2023年度营业执照年检报告;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
(8)供应商提供在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9)投标保证金执行《榆政财采发【2023】8号文》,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符合财库〔2020〕46号的格式及相关内容的要求;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一个供应商只能对采购人同期公告中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承包申请。

合同包3(榆林市沙河口截污干管工程设计、编制临时土地复垦方案、地质勘察及防洪影响评价服务N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2023年度营业执照年检报告;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企业注册,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
(10)供应商提供在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11)投标保证金执行《榆政财采发【2023】8号文》,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1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符合财库〔2020〕46号的格式及相关内容的要求;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一个供应商只能对采购人同期公告中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承包申请。

合同包4(榆林市沙河口截污干管工程设计、编制临时土地复垦方案、地质勘察及防洪影响评价服务N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2023年度营业执照年检报告;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
(8)供应商提供在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
(9)投标保证金执行《榆政财采发【2023】8号文》,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符合财库〔2020〕46号的格式及相关内容的要求;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一个供应商只能对采购人同期公告中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承包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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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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