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武汉智能网联示范区电力设施运维服务
1.2项目编号:HBCZ-2404
1.3采购概况:本项目为保障智能网联示范区的设备正常运行进行必要的维护运营,保障进入运维期的硬件设备系统正常运行。
1.4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1、智能网联汽车供配电工程一期、二期供用电设备及展厅、指挥调度中心、数据中心的日常巡视,每月一次、记录;2、配电设备的防护与维护;3、电量、电费的核算与统计;4、配电设备、设施预防性检测:包含:电缆绝缘电阻的测量、工频电压的试验;箱式变电站:高压柜的绝缘电阻测量、断路器特性试验以及断路器耐压试验;变压器的绝缘电阻的测量、直流电阻的测量、各分接开关位置的变比测试、油式变压器还需做变压器油的击穿电压试验;接地极接地电阻测量;避雷器击穿电压试验等(每年一次);5、日常一般故障的抢修,如牵涉到公用电源接入点故障修复,需单独记取费用,此费用由供电公司指定的抢修施工单位提供;6、箱式变电站四周1米范围内的高于0.5米的杂草及树障清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最高投标限价: 45万元,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1.7质量要求:合格。
1.8其他: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供应商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2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 年09 月 25 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 年 09 月 30 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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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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