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2)专项保洁服务:石材护理、地毯清洗、垃圾清运、除四害、二次精开荒;
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3年内的响应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详见《投标函》)
(三)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详见《投标函》)
(五)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六点《投标人合格条件》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一、项目名称
2024-2026年度城投物业公司海珠片区案场保洁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1)案场保洁:拟招聘15个案场保洁岗(6天8小时制)。(2)专项保洁服务:石材护理、地毯清洗、垃圾清运、除四害、二次精开荒;
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294310.00元。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或为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且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在中国注册,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3年内的响应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详见《投标函》)
(三)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详见《投标函》)
(五)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六点《投标人合格条件》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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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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