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 拆除脱硫区域;环保楼、工艺楼一层至五层及1#2#循环泵房现场所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新增火灾自动报警主机1台(区域型报警分机);点型感烟探测器180套;点型感温探测器15个;安装隔离器10个;带电话插孔的手动报警按钮35个;安装声光报警器35个;消火栓按钮30个;吸顶扬声器广播15套;输入输出模块20个;墙体开槽50cm宽*4cm深;300米:配套敷设NH-RVVP2*1.5信号线3100m;NH-RVVP2*2.5电源线1500m;NH-RVVP2*1.5电话线2800m,NH-RVVP2*1.5;广播线1800m,镀锌钢管穿线管8000m;感温电缆系统1500m(包含终端机);新增火灾自动报警主机与主厂区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进行无缝对接并入主产区组网连接实现报警信号传输稳定;新增室外光纤1200m。
2.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3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消防设施安装或改造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 17:30至2024年9月27日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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