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智慧标识导视系统采购项目
2、(请登录)
3、采购项目预算:64192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þ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þ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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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 |
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智慧标识导视系统采购项目 |
宁远县九嶷山景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智慧标识导视系统采购项目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批 |
6419200元 |
6419200元 |
þ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总报价减免优惠比例为10%。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应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用于响应基本条件,如未提供视同于未满足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受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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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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