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周口钢铁公司炼焦工序排气筒改造已经招标人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周口钢铁公司炼焦工序排气筒改造
2.2招标编号:2620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根据周口钢铁公司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对炼焦工序废气排放口烟囱测量高度、平台、走梯、电源、采样孔等进行改造,满足《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南》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对炼焦工序有组织采样平台及排气筒取样口进行合规改造,包括改造部分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工程内容及相关技术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工程质量保证、保修义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
工程建设要满足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及竣工后需达到国家行政部门要求,满足安全、环保、能源、消防(含配合验收)、职业卫生等各项竣工验收要求,协助业主取得行政许可。技术规格书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中标人对本项目的功能完整性负责,对本项目设计、设备性能、施工安装、性能指标负总责。
2.4工期:45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具备投运条件止。
2.5质量标准:相关技术指标达到技术规格书要求,建设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
2.6施工地点:河南安钢周口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7最高投标限价:28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如遇国家增值税政策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执行新税收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每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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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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